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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二)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二)


7.如何正确认识新一轮审核评估?

1)评估导向变化。导向鲜明,突出高校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立德树人指导思想,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全方位,严把学校办学方向

2)评估内涵变化。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引导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强化教育教学内涵建设和质量文化

3)质量共同体。强调质量共同体意识,本质是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单位、评估专家围绕人才培养质量与能力对学校的“会诊”,目的在于发现学校真正的闪光点和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提高。

8.审核评估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9.审核评估的周期多长?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首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132018年。本轮审核评估(即新一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

10.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

新一轮审核评估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部分。

11.教育部如何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组织管理工作?

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教育部评估中心制订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建立专家组织推荐、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异地选派及淘汰退出机制。审核评估经费由有关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12.教育部如何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纪律与监督工作?

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13.新一轮审核评估在方式方法上有哪些创新?

新一轮审核评估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评估流程、实现一校一案、强化多元评价、落实减负增效。一是增加线上评估环节,优化评估流程。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线上线下评估“一体化”设计,充分发挥线上评估考察优势,“做全做深”线上评估、“做准做实”入校评估,线上入校结合,让评估流程“优起来”。二是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一校一案。“两类四种”评估方案中,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弹性设置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兜底线、促特色,尊重学校自主选择权和专家自由裁量权,与学校一起制定“个性化”评估考察方案,实现一校一案,让组织实施选择权“落下来”。三是注重常态化资源运用,落实减负增效。深挖常态监测数据,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数据平台”)和年度就业质量数据生成数据报告;精简入校评估专家人数、天数、环节;免检已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多措并举避免重复工作,让评估负担“减下来”。四是丰富评估视角,强化多元评价。构建了“1+3+3”校内外多维立体综合评价体系,分别从常态资源、学校、教师、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等多元多维视角进行评价,让评价体系“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