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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卓越人才创新班实施实施细则(试行).docx

数学学院卓越人才创新班实施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创新(应用)班实施办法(试行)》(鞍师发[2023]53号),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精神,适应社会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贯彻落实分类培养、分层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和人数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和特色,特制订《数学学院卓越人才创新班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重要教育改革战略,根据鞍山师范学院的相关政策和总体要求,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组建卓越人才创新班,培养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和跨行业整合能力的卓越人才。

二、培养目标

卓越人才创新班在“育人为本,理论为基,应用为重,创新为魂”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本着“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多选择”的人才培养原则,通过配备一流师资、拔尖式教学和导师制,实施本科学生个性化、层次化培养,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未来高素质人才。

三、培养模式

(一)专业内选拔

从本专业选拔30左右优秀学生,组建卓越人才创新班,制订更高要求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管理要求。

1.结合专业特色从专业素养发展、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制订创新人才个性化培养计划,促进学生的专业化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2.课程教学。由学院组织聘任具有实践背景、学术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或专家型教师授课;积极聘请行业专家、校外专家承担课程教学或开设课程讲座。

3.按需试行导师制。由学院推荐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学校校内学业导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发展、学业规划、学科竞赛、实习实践、职业规划等;积极聘请基础教育优秀校长或一线教师担任校外导师,校内、外导师根据学生特点共同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教学训练计划和学习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面对面辅导交流,指导学生课业学习、实践研究等。

4.强化教育研究与学术创新训练。在导师指导下有计划地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鼓励参加专业学科竞赛。

5.积极支持开拓教育视野,创造条件支持学生赴高水平大学、教育机构交流、研习和游学,了解教育发展前沿状况。

四、选拔工作

(一)选拔原则

1.怀有献身祖国建设的强烈愿望,具备成才的职业潜质和专业取向。

2.尊重学生选择。尊重学生自身发展需求和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分流申请。

3.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公开评选”的原则,实现选拔过程的细则、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公开,确保择优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证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养

2.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及处分记录

4.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5.学业成绩择优。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考核学生的沟通协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学生参加本办法的资格:

1)课程成绩未达到相关要求;

2)受到各类纪律处分;

3)休学、延长学习年限;

4)经学校或学院审核认定不适合继续参加本计划学习。

(三)选拔方式

1.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根据申报学生的专业成绩所具备的发展潜质和综合素养进行综合考评选拔。

2.根据第12学期专业课成绩累计排名择优选拔。为了公平公正,补考合格者可认定为具备选拔资格,但专业课成绩排名按照期末考试成绩计算。

3.每年在第2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7-8月份进行遴选并公示,第3学期实施。

五、实施管理

1.卓越人才创新班实行与原专业相同的学制、学分与学位标准。

2.卓越人才创新班的专业课教学实行独立编班,开课前由学院办公室进行教学班设置,公共课部分由学校统一按照原来自然班进行教学。

3.卓越班的专业课程教学师资实行严格的教师选拔和聘任制度,选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讲授。坚持校内与校外并举、水平与责任并重的教师选聘原则。

4.试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由学院为有学习指导需求的学生聘任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发展、学业规划、学科竞赛、实习实践、职业规划等。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等相关竞赛时,该指导教师优先聘任为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承担学科竞赛的指导及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获得课时奖励和荣誉。

5.卓越人才创新班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方式以“课程成绩+任课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成绩应达到基本要求,任课教师评价良好以上。学生出现违纪情况、课程考核不合格或自愿申请退出等情况,审核后退出创新班至原专业班级学习。

6.卓越人才创新班增补办法:(1)当卓越人才创新班名额出现空缺,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可对特别优秀的普通班学生进行滚动遴选,符合条件者增选进班学习。(2)为起到激励作用,对普通班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且有强烈愿望参加卓越创新班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并通过考核后,每学年可额外增选1-2人进入卓越人才创新班学习。

六、激励措施

1.卓越人才创新班学生在奖学金评定和其他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卓越班可安排在第8学期参加教育实习。

3.优先遴选卓越人才创新班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可优先资助。

4.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卓越人才创新班学生图书借阅、科研立项上享有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5.如果学生中途退出,按专业内选拔培养模式组建的创新班学生所修学分可用于冲抵原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学分。

6.学生修满卓越人才创新班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卓越人才创新班荣誉证书”,并优先推优和推荐就业、交流学习等。

7.按照鞍山师范学院有关规定,具体经费预算和支出按照学校标准执行:教师授课、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业导师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在原文件标准基础上乘系数1.5,其多出部分由学校另行拨付;师生参加国(境)内外交流、学习、培训,聘请校外专家授课、开设讲座、指导学生实习实践等按学校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数学学院将结合卓越创新班实施过程中的其它问题具体研讨协商解决。

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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