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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引未来|第四十期就业信息快讯

编内!招聘469人

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春季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37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ning.gov.cn)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一)》)和《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二)》),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02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一)》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1)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5.根据《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2〕109号)应聘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已被公示且与江宁区教育局签订《拟录用人员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1)报名平台: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5日17:00。(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取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6日17:00。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5月15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7日12:00。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17日15:00至17:00登录报名平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8:00-21日9: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91069、025-52181813。7.有关要求(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①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②2021届、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④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合同相一致的社保缴费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1.笔试(1)笔试组织。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周日)上午,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24:00,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2.资格复审(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3.面试(1)面试组织。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四)体检与考察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五)公示与聘用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04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05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06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91069、52181813;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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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公开招聘

90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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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优化社区医疗机构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image.png

识别上方二维表查看岗位信息表

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4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注明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4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202311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

5、根据20203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111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20238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协议书(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在20238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4日14:00至5月10日16:00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单位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4日14:00至5月11日16:00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1日9:00-12:00,14:00-17:00(工作日)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2日9:00-12:00,14:00-17:00(工作日)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6、缴费确认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7、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紧缺岗位除外),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17日9:00-12: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8、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3)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 号)相关精神,本次招聘中涉及的紧缺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其他说明”栏),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5:1时,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详见《岗位信息表》)。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由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在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成绩。2、资格复审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岗位报考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公布。3、面试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8591653 ,89669132招聘监督: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859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