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2017年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了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这是教育部在新时期推进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是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对于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和定位,规范教学管理,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是对我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办学实力的一次严峻考验,评估结果将关系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此,特编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认证应知应会手册》,介绍师范类专业认证基本知识等内容。希望每一位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学院认证工作中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师范类专业认证考查工作。
师范类专业认证组织与实施
23.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
(1)统一体系原则: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实施整体规划,开展机构资质认定,规范认证程序,严格结论审议,构建统一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的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任教高中语文,目前担任XX教育“十人课堂”语文老师,深受学生、家长的喜爱。任教高中语文。
(2)省部协同原则: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业化教育评估机构的作用,形成整体设计、有效合作、分工明确的协同机制,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高校主体原则:明确高校专业建设的主体责任,引导高校积极开展专业自评,推动建立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4)多维评价原则:采取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多维度、多视角监测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状况。
24.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组织体系及各方职责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组织与实施的机构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评估机构和认证专家组织,其具体职责有:
(1)统一体系原则: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实施整体规划,开展机构资质认定,规范认证程序,严格结论审议,构建统一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的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任教高中语文,目前担任XX教育“十人课堂”语文老师,深受学生、家长的喜爱。任教高中语文。
(2)教育评估机构。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包括组织实施第一级监测、第三级认证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第二级认证,建设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建立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库,提供业务指导等;教育评估机构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具体组织实施该省份的第二级认证工作。
(3)认证专家组织。2018年1月,教育部成立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认证工作的规划与咨询,对拟承担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各地教育评估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负责认证结论的审定,受理认证结论异议的申诉,负责对认证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等。秘书处设在评估中心。
25. 师范类专业认证如何进行管理?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项专业化程度要求很高的工作,由专门性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认证过程实行项目负责制和全程信息化管理。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为工作平台,实现认证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增强认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认证工作的科学性及有效性,及时为参与认证各方提供信息服务与工作支持。
26.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第一级监测
采取网络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对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高校按要求每年定期填报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数据信息。评估中心对专业办学的核心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建立监测指标常模,形成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学校层面和专业层面的监测报告。
(2)第二级、第三级认证
申请与受理。高校向负责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
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核意见。
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三种。认证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27. 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条件有哪些?
师范类专业第一级监测实行“全覆盖”。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国控教育类专科专业须全部参加。
师范类专业第二、三级认证实行自愿申请。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二级认证;有六届以上毕业生并通过第二级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个别办学历史长、社会认可度高的师范类专业可直接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
28. 学校如何开展认证评建工作?
学校认证评建工作是从理念认同到行动落实的整体过程,是从学校层面到院系层面的上下联动,也是从学校领导到普通教师的全体动员。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1)以认证理念标准为依据开展专业建设。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院系深入学习认证理念标准,获得广泛认同,依据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教学质量保障等相关机制,开展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院系与专业积极响应学校动员,出台配套举措,落实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有关制度要求。一线教师切实对照认证理念、标准要求,根据所承担毕业要求的培养任务,修订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目标,设计相应教学与考核环节,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2)按要求准备自评材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要求,对照认证标准,逐条梳理自评材料,包括撰写自评报告、整理支撑材料等。撰写自评报告时,达成情况需要提供可证明全体学生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的证据,而非仅仅提供个别的办学“标志性成果”。除描述达成情况外,还需对照标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措施。
29. 专业认证的专家考查环节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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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专家组构成。
认证考查专家组是由认证机构从认证专家库中按照相应工作规程选派专家,组成的临时性工作小组。其中,自评材料审核专家组通常由2名专家组成,负责在线审核专业提交的自评材料,并给出专业是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现场考查环节的建议;现场考查专家组通常由3-5名专家和专家组秘书(项管)组成,视情况还有可能安排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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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现场考查工作
(2)专家组现场考查工作。进校前专家组通过审读自评材料,确定考查重点及考查日程;进校中专家组将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文卷审阅等考查活动,全面了解专业情况,依据认证标准作出判断和评价,讨论形成专家组建议结论;离校后专家组将按要求提交《专家组现场考查报告》《专家个人现场考查报告》。